2026年7月28日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(USTR)宣布的新一轮“301条款”附加关税已于今日(7月28日)凌晨12:01正式生效。 此次关税调整涉及全球60个原产国,税率分为10%和12.5%两档,且属于“叠加征收”——即在现有关税基础上额外加征。 为帮助各位外贸和物流伙伴快速理清头绪,特将核心规则、关键时间节点及豁免情形梳理如下,请您务必对照自身货物情况,及时调整申报策略。 一、两个关键日期,决定您的货物是否“中招” 虽然关税以7月24日为起算点,但实际执行中,务必重点关注以下两个时间节点: 时间节点 适用情况 关税适用情况 7月24日 00:01(东部时间) 在此时间及之后申报进口或从保税仓库提货 原则上需缴纳新关税 7月28日 00:01(东部时间) 在此时间之前申报进口,且满足“在途”条件 可豁免新关税 ⚠️ 重要“在途豁免”窗口(已关闭) : 若您的货物在7月24日00:01前已装船并处于最终运输阶段,且在7月28日00:01前完成申报,则不适用新关税。申报时请务必使用豁免代码:9903.05.85。 (该窗口期极短,请立即核查您手中是否有符合此条件的在途货物,以免错失机会。) 二、税率怎么定?10%还是12.5%?看原产国 税率高低取决于货物的原产国,而非发货地。 适用 10% 税率 的国家(部分列举): 阿根廷、孟加拉国、柬埔寨、加拿大、厄瓜多尔、萨尔瓦多、危地马拉、洪都拉斯、印度、印度尼西亚、约旦、 马来西亚、墨西哥、巴基斯坦、斯里兰卡、特立尼达和多巴哥、英国 适用 12.5% 税率 的国家/地区(部分列举): 中国、巴西、越南、台湾地区、以色列,以及其他未列入10%名单的被调查经济体 特殊计算方式(“扣除最惠国税率后的净额”): 2026年7月28日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(USTR)宣布的新一轮“301条款”附加关税已于今日(7月28日)凌晨12:01正式生效。此次关税调整涉及全球60个原产国,税率分为10%和12.5%两档,且属于“叠加征收”——即在现有关税基础上额外加征。 为帮助各位外贸和物流伙伴快速理清头绪,特将核心规则、关键时间节点及豁免情形梳理如下,请您务必对照自身货物情况,及时调整申报策略。 三、新增 关税代码(HTS 9903.05.20 ~ 9903.05.84) USTR为60个原产国分别指定了新的附加关税分类代码,范围涵盖 9903.05.20 至 9903.05.84。 请进口商和报关行在申报时务必核对原产国对应的正确税号,避免因归类错误导致清关延误或罚金。 豁免/排除代码(9903.05.86~9903.06.2) 对于符合第99章第三分章注释52(b)至(j)所列豁免或排除情形的货物,请使用新代码 9903.05.86 至 9903.06.2 进行申报。 建议进口商仔细查阅相关附件,确认自身产品是否在列。 家居建材行业特别提示 此次关税调整对家居建材行业影响复杂,并非所有木制品都能豁免。232条款豁免范围包括原木、锯材、人造板、 部分木制半成品,但成品家具、软体家具、装饰品、家纺、灯具、卫浴陶瓷等大部分家居成品仍需加征12.5%。 此外,CAFTA-DR项下中美洲纺织品有特殊处理;9802.00.40/50/60/80项下境外维修/加工后回运商品, 301关税仅适用于境外维修或加工产生的价值部分。外国贸易区(FTZ)方面,受影响商品入境时只能选择“特许外国身份”, 关税身份在入境时即被锁定,无法先入区再择机清关。 申报顺序上,第99章按“第98章优先→第99章附加税→第99章贸易救济(先301、再122、再232)→其他”执行, 新301与原301、122条款税号须在ACE系统中并列申报,逐票判断的合规成本将大幅上升。 关税代码(HTS 9903.05.20 ~ 9903.05.84) USTR为60个原产国分别指定了新的附加关税分类代码,范围涵盖 9903.05.20 至 9903.05.84。 请进口商和报关行在申报时务必核对原产国对应的正确税号,避免因归类错误导致清关延误或罚金。 豁免/排除代码(9903.05.86~9903.06.2) 对于符合第99章第三分章注释52(b)至(j)所列豁免或排除情形的货物,请使用新代码 9903.05.86 …